建良楼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项目名称:建良楼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分散采购公告

 报名联系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93020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根据学校管理要求,拟以询价方式采购建良楼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中央空调室内机239台、中央空调室外机23台、中央控制系统1套、分体式空调11台

 项目预算: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的空调数量和定价,依照采购确定的折扣率进行结算。

 主要采购要求:

(一)

空调运行季基本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1. 保证所有机组的正常进行。

2. 室外机热交换器的清洗,每台每年两次。

3. 室外机控制系统检查及清洁,每台每年两次。

4. 室内机过滤网清洁,每台每年两次。

5. 机组系统组运行数据检查,每年两次。

6. 遥控器(线控器)的操作性能测试,每台每年两次。

7. 检查压缩机排气及吸气温度(每年两次)。

8. 检查室外机三相电压与电流(每年两次)。

9. 检查系统压力(每年两次)。

10. 检查任何不正常的噪音与振动(每年两次)。

11. 检查及收紧电路上各电线接点(每年两次)。

12. 检查及清洁控制系统(每年两次)。

13. 试验及重新调整机组运行(每年两次)。

14. 检查系统是否缺氟(每年两次)。

(二)

年度基本维修保养工作内容(每年两次,年度的5月和11月对整个系统检测):


1. 外观检查

(1) 检查机组系统及电控系统元器件等有无碰损情况;

(2) 检查蒸发器及低压系统保温情况是否良好;

(3) 检查紧固件是否牢固;

(4) 检查电器接头是否牢固;

(5) 室外机组机柜钥匙专人保管;

2. 安全保护系统

(1) 检查欠电压继电器是否正常;

(2) 检查过载保护继电器是否正常;

(3) 检查蒸发压力传感器是否正常;

(4) 检查排气压力传感器是否正常;

(5) 检查冷媒温度传感器是否正常;

(6) 检查每台压缩机高、低温度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

(7) 检查冷凝器与蒸发器之间压差是否正常;

3. 制冷、制热系统

定期检查制冷、制热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满足规定运行工要求

(三)

其它定期检修工作:


1、空调使用期间,每月对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每年极端及特殊天气来临前作好检查及预防措施,根据情况告知用户注意事项。

3、应甲方要求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期,驻守现场,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商务要求:

本项目中央空调维保采用半包方式。

维保期:1年

维保范围:自空调电源箱开关后一切有关空调的设备及系统管道的维护保养;每年冬夏季两次大保养;维保期间全年24小时不间断报修服务,上门检查检修,除涉及到配件更换及材料使用其余均免费服务,即服务人工费免费。

其他要求:具有三年以上为高校提供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的业绩,并提供合同等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报名,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为履行本次采购的目的,参加磋商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以下称“磋商单位” )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磋商单位应提供资质文件,以证明其符合磋商条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报名文件中须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的内容且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2)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中的一种:

 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评审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评审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三、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3月22日17:00前携带纸质件材料交至建良楼316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材料中应添加有效文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潜在投标商如有技术疑问,请直接将相关问题发送至邮箱sunchi@nju.edu.cn,本院不再接受电话咨询;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4年3月19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建良楼,邮编:210093

邮箱:arch@nju.edu.cn,电话:(025)83593020,传真:(025)8359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