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09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四年制)或本科前四年(五年制)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我单位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曾获得申请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奖、专利;主持或参与的大创计划等)。

5.我院081300建筑学01和04方向可接收跨专业申请者;建筑学02方向和085100建筑专业硕士可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智慧建筑与建造)专业申请者;建筑学03方向除接收以上建筑类所含专业本科生之外,还可接收上述目录中计算机类专业申请者。083300城乡规划学和085300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可接收跨专业申请者。

6.申请者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4日17点前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通过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1日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学院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仅限直博生)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仅限直博生)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4日14:00即时启动。

4.我单位将于9月24日8:00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请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于1小时内完成确认(9月24日14:00前收到待录取通知的以14:00为起始时间,9月24日14:00后收到通知的以收到通知时间为起始时间)。未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个人作品成果集电子版现场拷贝)和个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3)。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学院官网公布联系人的具体电子邮件通知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选拔。2027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含资格验证)。

3.资格验证。考生凭收到的复试通知电子邮件主动出示给门卫进入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到建良楼211教室。

(1)081300建筑学—01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申请考生:9月14日周一下午1:00开始。

(2)081300建筑学—03数字建筑与智能设计方向申请考生:9月14日周一下午1:00开始。

(3)081300建筑学—04建筑技术科学方向申请考生:9月15日周二上午9:00开始

(4)081300建筑学—02城市与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申请考生:9月16日周三上午9:00开始。

(5)085100建筑(专业学位)申请考生:9月16日周三下午1:00开始。

(6)083300城乡规划学和085300城乡规划(专业学位)申请考生:9月17日周四下午1:00开始。

4.面试(满分150分)。考核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各专业(方向)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综合知识理解、作品成果集和思维表达)、外语听说测试。面试成绩=专业(方向)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及格分数线为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面试成绩同分的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每位考生准备个人作品集/成果集陈述汇报介绍。届时根据考场老师的要求回答问题。

各专业、方向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81300建筑学—01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申请考生:9月15日周二上午9:00开始。

(2)081300建筑学—03数字建筑与智能设计方向申请考生:9月15日周二上午9:30开始。

(3)081300建筑学—04建筑技术科学方向申请考生:9月15日周二下午2:00开始。

(4)081300建筑学—02城市与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申请考生:9月16日周三下午2:00开始。

(5)085100建筑(专业学位)申请考生:9月17日周四上午9:00开始。

(6)083300城乡规划学和085300城乡规划(专业学位)申请考生:9月18日周五上午8:30开始。

(面试当天,各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211教室候场)

5.我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如果该生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由学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学院招生分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本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申请建筑学学术—04建筑技术科学方向不属于跨专业;本科人文地理和城乡规划专业的,申请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硕士不属于跨专业。

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跨专业加试1门,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科目:申请城乡规划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硕士考生应加试“城乡规划原理”;申请建筑学学术—01方向考生应加试“建筑理论”;申请建筑学学术—02方向考生应加试“城市与建筑理论”;申请建筑学学术—03方向考生应加试“数字建筑与智能设计理论及技术”;申请建筑学学术—04方向考生应加试“建筑物理”;申请建筑专业硕士考生应加试“建筑设计及理论”。加试时间与申请专业(方向)的验证时间相同,请跨专业申请考生必须按时到场参加验证和加试。

6.申请直博者如其他方面特别优秀,但外国语水平未达到申请考核方案中外国语要求的,我单位将组织外国语考试。


五、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 点击下载。


六、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下简称“思品考核”)结果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本学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宜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我校2027年将继续开展“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该奖学金面向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报考我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入选者入学取得学籍后,将一次性获得20000元/人的奖学金。具体申报要求与流程请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网址:https://yzb.nju.edu.cn/dc/74/c47865a842868/page.htm)查询,或请直接与我们联系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通信地址: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编:210093

电话:025-83593020

邮箱:470399203@qq.com


附件1_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2_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_直博生专家推荐信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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